「營養師法第十條所定其他經主管機關認可得供營養師執業之機構、場所」於115年6月17日正式公告!
營養師公會全國聯合會成功爭取4個可新增執業登記的機構、場所,如編號七~十,將持續努力爭取其他場域,謝謝會員的支持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