政策公告消息內容
標題 《衛生福利部(1150617公告)》「營養師法第十條所定其他經主管機關認可得供營養師執業之機構、場所」,共新增4個處所!
公告起日
2026/07/18
公告截止日
2028/12/31

「營養師法第十條所定其他經主管機關認可得供營養師執業之機構、場所」於115年6月17日正式公告!

營養師公會全國聯合會成功爭取4個可新增執業登記的機構、場所,如編號七~十,將持續努力爭取其他場域,謝謝會員的支持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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