全聯會係依營養師法設立,以聯合全國之營養師公會,增進營養專業知能共謀營養專業發展,促進國民營養、維護營養師權益及提昇營養師地位為宗旨。
全聯會由台北市、新北市、桃園市、新竹市、臺中市、彰化縣、南投縣、雲林縣、嘉義市、台南市、高雄市、屏東縣、基隆市、宜蘭縣、花蓮縣共15個地方營養師公會組成。
依營養師法第二章執業及第五章公會之規定,營養師之執業、停業、歇業、復業、變更執業或遷移執業處所,應報請當地(執業所在地)衛生主管機關,並向所屬營養師公會辦理入(復)會、退會等相關事宜。
全聯會與各地方公會負責事宜不儘相同,目前全聯會負責的統整性業務有季刊編輯、繼續教育積分審查、聯合網站等,各地方公會負責的是與所屬會員間的聯繫及服務;因此,各會員之任何異動(包含執業、停業、歇業、復業、變更執業或遷移執業處所、地址變更等)一定要向自己所屬的地方公會、衛生局(所)報備,否則將依法第四章罰則處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