政策公告消息內容
標題 🚨《臺中市營養師公會-課程與活動報名未出席之管理規範》及取消報名方式說明
公告起日
2025/10/18
公告截止日
2028/12/31

【臺中市營養師公會-課程與活動報名未出席之管理規範】

  • 為維護所有會員權益,如無法參與已報名的課程/活動,請於規定期限前取消。
  • 理監事會決議,自114年10月18日起:凡會員報名本會主辦之免費課程或活動,如無故未出席,將自該課程、活動日起三個月(90天)內,暫緩其報名課程與活動之正取資格
    於此期間內,如該會員報名課程或活動,將列為候補,僅於報名截止後仍有名額時,方可遞補錄取。
    備註:付費課程與付費活動不受此規定影響。


​【使用官網取消報名-取消方式說明】

⭐以下三種方式可取消報名:

  • 方法一:登入官網,至研習活動報名區,報名結果欄位點選取消➡️完成取消報名。
  • 方法二:至官網,不需登入,至研習活動報名區,報名結果欄位點選取消,輸入身分證字號取消報名授權碼,➡️完成取消報名。
  • 方法三:傳email至公會電子信箱,說明您欲取消報名,公會將會受理後回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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